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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中北专利资讯第55期-以案说法—单一性


不同技术方案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表现为方案之间包含一个或多个相同或者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相同的特定技术特征因通常以相同或相似的方式记载在技术方案中,故容易做出判断;而对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的理解,除关注《专利审查指南》的具体举例外,还应注意的是,如果不同技术方案出于解决共同的技术问题的目的,在同样的发明构思指引下,采用的是性质或功能类似,且相互替代后能够获得相同技术效果的技术特征,则同样应当认为这些技术方案之间存在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

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应当在技术上相互关联,这种技术上的关联性是以包含一个或者多个相同或者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的形式表现在所述发明创造的权利要求技术方案中的,故单一性审查的关键在于特定技术特征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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